谢里尔·桑德斯:反思宪法之边界
僭越即以下克上,乃是逆道。
当颜回和儒生们为了仕而学的时候,其学无所不窥的庄子却自觉地和政治权力拉开了距离。亲父不为其子媒,亲父誉之,不若非其父者也。
(注:《大宗师》:畸人者,畸于人而侔于天。但庄子不,他想尽可能地做一个真实的人,也就是真人。先是孔子和颜回,然后是叶公子高,然后是颜阖,最后是楚狂接舆。这样说话的好处被认为是容易增加说服力和感染力,但我很怀疑是不是能够产生这样的效果,除非你假设读者是个白痴,因此完全没有分辨的能力。世界是不可逃避的,父子之亲,不可解于心。
于是,佯狂具有了双重的意义:一方面是抗议世界的污浊。这种狂一方面表现为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的不在意或者无所谓,另一方面表现为鼓盆而歌的标新立异。《系辞上》讲知崇礼卑,崇效天,卑法地,即通过效法天地的方式制定礼法,知既崇高,故效天。
那是原始本身的‘生活世界(Lebenswelt),那时,天地人神交融共处,不分彼此。在观念层面,依托宗法制度的礼制因连绵不断的战争而土崩瓦解,使得原有的形上建构不断受到冲击。另外,《易经》还提出了恒德的概念,恒德出自恒卦恒其德,贞。而君王这种与天相配的德多与保民养民相关,德惟善政,政在养民(《尚书·大禹谟》),昔周公师保万民,民怀其德(《尚书·君陈》)。
《左传·庄公三十二年》:国将兴,听于民。(《咸·彖》)天地养万物。
轴心突破以后,孔子将天命与礼两大观念同时收进个人的心中,心取代了巫的地位而成为人与超越领域(天或道)之间的中介,标志着内向超越的发端。面对西方哲学和文化的强势入侵,提升中国文化,对抗西方文化是现代新儒家提出内在超越的目的,也是他们一贯宗旨的表现。天德即天之德,《易传》中多用刚健来描述天德,天之为德,刚不违中(《周易正义》,第188页)。这说明西周时期,人的地位和作用开始凸显,人可以利用祭祀来摆脱殷商以来巫术的不确定性。
[36]翟奎凤《先秦神观念的革命——论〈易传〉之神》,载《周易研究》2014年第6期,第50页。《易传》中曾多次讲到天德,如天德不可为首也(《乾·象》)、‘飞龙在天,乃位乎天德(《乾·文言》)。[31]天祐出自大有卦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西周由原来的氏族社会转变为宗法等级社会,政治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: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,一曰立子立嫡之制,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,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、君天子臣诸侯之制。
实际上,《诗》《书》中就有对君王德行的论述:《诗》《书》反复叙说颂赞文王,试图通过他求解天命的秘密,结果便是‘德的发现。[31]黄玉顺《易经古歌考释(修订本)》,第119页。
在《易经》中,天人关系更多地表现为通过祭祀、献享等方式祈求天帝的庇佑。(《周易正义》,第23页)圣人先于天而天同之,后于天而能顺天者,合于道而已。
因此,在外在超凡观念层面,成书于西周的《易经》与《诗》《书》一样,将帝或天视为至上人格神。因此,我们可以康德喜用的字眼,说天道一方面是超越的(Transcendent),另一方面又是内在的(Immanent与Transcendent是相反字)。(《二程集》,第704页)君子应当把成就自己内心的超验之德作为行动的目的,并落实在每天的行为之中。此时,判断吉凶祸福的根据从神圣超凡存在者天转变为人的内在超验之心。[3]参见余英时《论天人之际:中国古代思想起源试探》,台北: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,2014年。[24]赵法生《殷周之际的宗教革命与人文精神》,载《文史哲》2020年第3期,第67页。
都季切,[21]即头顶之上的意思。[19][汉]毛亨传,[汉]郑玄笺,[唐]孔颖达疏《毛诗正义》,北京: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9年,第187、1155页。
观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牟宗三在1963年出版的《中国哲学的特质》一书中讲到:天道高高在上,有超越的意义。
所谓生物之主,是作为造物主的至上神。礼乐传统是由巫传统发展而来的,礼乐是巫的表象。
其德刚健而文明,应乎天而时行,是以元亨。[16]参见黄玉顺《左氏易传注疏瑕疵》,载《时代与思想——儒学与哲学诸问题》,济南: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。轴心转向在中国早期《周易》哲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《周易正义》曰:‘先天而天弗违者,若在天时之先行事,天乃在后不违,是天合大人也。
他指出,在中国哲学的现代话语体系下,transcendent(超凡)即现代新儒家所讲的外在超越,如果用超越性的主体和所超越的对象来定义,则超越性的主体是作为神圣外在超越的至上神——上帝(God)或天(Tian),所超越的对象是人所居于其中的凡俗世界。(《泰·彖》)天地感而万物化生。
因此,轴心突破不但奠定了一个文明的独特精神取向,而且还对该文明的发展起着长期的引导作用(《论天人之际》,第16页)。在外在超凡观念上,《易传》与《易经》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,其对宇宙世界的思考不仅依赖于神圣外在超越的天或帝,更借助天地乾坤阴阳建构了一套生生与变易的世界,这意味着神圣外在超越者的地位在逐渐衰落,随之而来的便是人的地位的提升。
(《二程集》,第945页),因此,祭祀的对象是天神和地祇,而在《易传》中祭祀的对象主要是天。黄玉顺认为:其实,在远古时代乃至轴心期之前,并无所谓‘民神不杂的时代。
《易经》中,祭祀一词见于困卦劓刖,困于赤绂,乃徐有说,利用祭祀。[17]王国维《殷周制度论》,载彭林编《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——王国维卷》,北京: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14年,第132页、133页。《乾·彖》讲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,言乾之为道,使物渐变者,使物卒化者,各能正定物之性命(《周易正义》,第8页),天所赋为命,物所受为性(《二程集》,第698页)。(《咸·彖》)天地养万物。
(《尚书·大诰》)另一方面,帝或天为政权提供合理性证明,如:有命自天,命此文王。这里的德既不是前文所述的形上的天地之德,也不是具体的经验德行,而是内在的超验之德。
但是,余英时把轴心突破归于内向超越并给予其完全肯定的评价,这一做法却是需要反思的。(《周易正义》,第188页)这里的德专指孝德,其与西周宗法制度和殷商以来对于祖先神的重视有关——重孝不仅体现为殷商的繁盛的祖先祭祀,在周代礼乐文化中更强烈表现出对宗族成员的亲和情感,对人间生活和人际关系的热爱,对家族家庭的义务和依赖(《古代宗教与伦理》,第7页)——君王通过自身德行感召神灵,可知《易经》延续了《诗》《书》中有关德的论述。
[19]一方面,帝或天可以有所作为,赏善罚恶,如:下民之孽,匪降自天。观射父对于人神关系做了基本的概括:古者民神不杂→九黎民神杂糅→颛顼绝地天通→三苗回归民神杂糅→尧、夏、商绝地天通。